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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佐军的介绍

胡佐军,湖南省双牌县政协委员、胡佐军县委办副主任,胡佐军胡佐军被认为是胡佐军双牌县党政部门的“笔杆子”之一,2010年2月,胡佐军胡佐军刚刚被重用为县委办排名第一的胡佐军副主任。2014年1月调任双牌县教育局局长

中小学教师研究生学历和本科学历在工资待遇上有什么差别?胡佐军希望大家能认真回答,谢谢。胡佐军

学历和老师的工资没直接关系,普通老师都是按职称区分工资的,只是高学历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好的学校要求就高点,而一般好的学校待遇会比较好一些。

研究生学历在试用期没太大差别,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转正定级上所需时间比本科生少,也就是说评定高一级职称所需时间比本科生短,自然绩效也就不同。

扩展资料

“我们一位体育老师——岳阳师专1999年毕业的,到现在也没能评上中级职称。”日前,湖南长沙某小学教务主任唐芬对记者表示,“采取以校为单位,按教师比例数分配职称指标的方式太机械、太不合理。”

学校目前有30名老师有资格参评中级职称却因为没有指标而只能等着,更别说参评高级职称了,部分老师甚至到退休了也未必能评上中级职称。

具备参评资格却因为没有职称指标,而出现排队等候参评的现象,长沙这所学校并非个例。湖南永州双牌县一中是一所初中学校,共有234名教师,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中级职称岗位50%的控制比例,该校中级职称岗位核准职数为117个,

但之前该校已有141名教师评上了中级职称(部分教师是在乡下学校评上中级职称后调入学校的),这意味着该校中级职称岗位已经超出控制指标数24个,其他老师要想评上中级,就得等这批老师评上高级或者退休。

目前,该校有51名教师具备了中级职称参评资格,但因为没有中级职称指标迟迟不能评上。一位1995年参加工作的张姓老师目前还是初级职称,他不禁感叹,“要评上中级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这与2011年湘人社发97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

该文件规定,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高级岗位指标控制比例是10%,中级岗位控制比例是50%,初级岗位控制比例是40%;小学中级岗位控制比例是60%,初级岗位控制比例是40%。

也就是说,一所学校只能按这个控制比例申报职称指标参评,如果一所初中学校有教师30人,那么高级职称就只能评3个人,其他人要评高级,就只能等到高级职称教师少于3人时才能申报参评。

“这造成了教师人数多的学校特别是县城学校,出现了几十人排队等着评职称的现象。而偏远地区学校,则因为近些年新进的都是年轻教师不具备参评条件,有指标也不能参评。

比如我县上梧江民族学校近三年就进了10名年轻教师,而中级职称需要工作5年左右才能评,所以这所学校有2个中级指标,却无人参评,白白浪费了指标。”双牌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唐小陆说。

对此,双牌县教育局局长胡佐军也是一肚子苦水,他说:“困扰双牌教育最大的问题,是教师积极性的问题,而老师加工资的唯一途径就是晋升职称,但现行职称评定制度,不再像2012年前,职称指标由教育局统筹申报,方便教育部门调剂。

目前教育部门对于职称评定完全没有说话权,只能起到组织各个学校评比、审定以及汇总的作用,被动执行,失去了用职称调动教师积极性的这个‘杠杆’。”

“职称应该是老师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反映。”他说,上述问题导致的后果是,很多教师承担了大量的教育教学任务,但无论干得多好,学生多么欢迎,

因为学校指标有限也不能评上职称,极大地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职称指标本应向偏远艰苦地区倾斜,但因为一刀切的制度,也失去了职称的激励作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教师职称与工资待遇挂钩,职称越高,工资就越高,因此中小学教师特别看重职称,“很多中小学老师终生都在为评职称而战,令人心酸不已”。

不少教师呼吁,职称评定方式变革。“我们学校北师大、华中师大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入职几年,每月才2000多元工资,根本对不起自己的学历和经历。”唐芬说,

在农村学校,有周转房,还可以自己种点菜,但在城市,现在老师没有房子住,要租房、买房,还要结婚、育儿,如果不靠职称加工资,每个月两三千元的工资,生活都很艰难,“真的很期待教师职称制度能够变革。”

参考资料:新华网▬“以校为单位分配职称指标,太机械”

关于对于湖南省双牌镇政协委员因为发言问题被停职写检讨的事件的看法?

【新闻事件】

据4月20日湖南省政协机关报《湘声报》报道,在3月11日举行的政协双牌县七届三次会议上,该县政协委员、县委办副主任胡佐军作了题为《凸显双牌比较优势,打开工业招商新局》的大会发言,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会后,该县县委书记认为胡的发言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并要求把发言材料收回。此后,胡佐军的县委办副主任职务被停。

4月21日《新京报》报道,该县宣传部副部长蒋建华表示,此次政协会议上胡佐军的发言有不妥之处,因为胡佐军既是政协委员,又是县委办负责材料的副主任,胡佐军发言的内容并非是自己的思想,而是县委已经安排部署的改革措施,但还没有公布,他提前透露,违反了政府文秘人员工作上起码的保密性要求。

【连线嘉宾】

胡旭晟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连线记者】

本报记者 宋识径

记者:政协会议的大会发言一般如何确定?对发言内容有什么要求?胡佐军委员的发言议题是否妥当?

胡旭晟:大会发言是政协全体会议的重要日程安排,大会发言有书面发言和口头发言两种形式。

各党派、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联名均可提交书面发言材料,这些发言材料会印发给全体委员,这是大会发言的主要形式。根据申请并经审查通过,大会秘书处还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发言人上台作口头发言。

一般地,大会发言应该在政治上正确,不违反法律,议题还要具有公共性,涉及的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公共问题,最好是社会普遍关心的、党和政府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纯粹个人的问题不能作为发言内容。根据目前的报道来看,胡佐军委员的大会发言围绕该县经济发展全局展开,这个议题是没有问题的。

记者:议题没有问题,但是将“县委已经安排部署但还没有公布的改革措施”作为发言内容,是否合适?是否属于泄密?

胡旭晟:县委部署的改革措施是组织行为,公开这些措施必须经过组织安排,如果组织没有安排你在大会上透露,自己擅自公布,我个人认为是不合适的。

对一项改革措施的公布实施,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和社会各方利益,县里应该有统筹考虑。以个人身份去讲,除了违反组织原则,还可能导致不好的社会效果。比如,如果改革措施比较敏感,相关的配套新措施还没有出台,后果可能会比较严重。

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国家秘密设定了绝密、机密、秘密等多层级别,并对相应的泄密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形式,党政机关的内部保密规定对此也有规范。对于该县县委的改革措施是否属于秘密,属于什么级别的秘密,还要具体分析。

从委员参政议政的角度讲,既然党委已经对此作出了部署,如果委员的建议没有超出部署的范围,这样的大会发言的意义和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在提建议前都应该做好广泛、充分的调研,并和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代表委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目的在于推动工作,因此最好是针对相关部门还没有注意到或者虽已注意但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方已经着手解决的问题,如果没有更好的建议,就不要再提了。大会发言的机会非常宝贵,要实现功能和效用最大化,应该把机会留给那些真正看到了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的委员。

记者:政协委员在大会上的发言不是免责的吗?

胡旭晟:这里要区分是什么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也就是说,人大代表对发言不承担法律责任。虽然法律对政协委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实际上,一般是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这种权利等同,因此,我认为政协委员也不应当对自己的发言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不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可能承担政治责任、组织责任或行政责任。权利(权力)和责任对等,这是法理最基本的要求。政协委员有作大会发言的权利,就应当对发言的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双牌县委将胡佐军调离县委办副主任岗位,是在追究其组织责任,无可厚非。不过,即便要某一个委员承担行政责任或组织责任,也应该允许其参加完会议,因为这是其正当权利,除非违反法律,否则不能停止其履行委员职务。

记者:有很多代表、委员,他们本身就是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如果说得不合适还要承担责任,那么这些代表委员该怎么处理好“执行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冲突?

胡旭晟:在目前的代表、委员队伍中,有不少人既是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又是监督者。我认为,应该“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作为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工作职责决定他要站在部门角度考虑问题,带有本部门的立场、视角甚至偏见。但是到了人大、政协这个场合,你的身份就是代表、委员,就应当履行代表委员的职责,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此时,就不应该站在官员的立场上来说话。

人大、政协是公共平台,议题应该是公共性的,立场应该是中立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客观中立的身份来看问题。但是有很多代表、委员做不到这一点,不光是部分党政机关的官员做不到,很多企业家也做不到,他们忘记了其角色的公共性,过多地谈论自己或企业的事情。这是很多代表、委员需要进一步提高的。

的确,有时候某个代表、委员的上级领导在场,他们可能会担心发言表态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就是提建议的水平问题了。做到既提了建议,又不违反本职岗位纪律要求,是可能的。

记者:有一些官员代表、委员囿于身份,很难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怎样从制度上破解这一现实困境?

胡旭晟:要完全将代表委员的身份与其官员身份截然分开是很难的。在大部分时间里,他的工作更多地与官员身份有关,社会对他个人的评价,也更多地是以官员身份来衡量。即使是在两会期间,媒体、公众对这些人的关注,也更多地看重其官员身份,很难将其单纯地视为代表、委员。这个困境,不仅仅是官员身份的代表委员本身造成的,也与社会的关注有关。

超脱本部门本岗位的局限,站在全局立场上看问题,发挥其更掌握情况的优势,是官员身份代表委员的理想状态,但很难做到。只要官员担任代表、委员,这个困境就不可能彻底破解。

在现有条件下,应当引导社会理性看待官员身份的代表、委员。我们看到,同样是提出一个建议,由一个普通身份的代表委员提出和由一个高级官员身份的代表委员提出,在公众看来分量是不一样的,而实际上在法律层面,他们的建议在分量上没有任何区别,都应受到同等的重视。

社会舆论的不对等关注,也让这些官员代表、委员压力更大,言行更为谨慎。媒体应当引导公众把他们当普通代表、委员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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